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临涣路-学林路)道排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XGZ0102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临涣路-学林路)道排工程 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XGZ01022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报价文件中的“(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三个表格格式中注明此页内容放置在报价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但制作工具中并无此节点,请问是否放置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即可?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此部分内容,可将相关材料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 2、该项目招标文件P72页中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违约金的上限均未予以明确,烦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7.5.2条进行调整,调整后为: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程每延期竣工一天,施工单位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0.2‰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4%。 二、造价部分: 1、“定稿:新站高新区护城路(临涣路-学林路)道排工程施工图电子版5.24”版本图纸--道路施工图纸文件夹里面“护城路大样图2019.6.10”里面有浸水护坡大样图,但未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子目,是否为漏项? 回复:复核无误,请各位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范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系人:李德全 电 话:0551-642855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2021年5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