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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临涣路-学林路)道排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XGZ0102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临涣路-学林路)道排工程

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XGZ01022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部分:

1、报价文件中的“(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三个表格格式中注明此页内容放置在报价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但制作工具中并无此节点,请问是否放置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即可?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此部分内容,可将相关材料放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

2、该项目招标文件P72页中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违约金的上限均未予以明确,烦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7.5.2条进行调整,调整后为: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程每延期竣工一天,施工单位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0.2‰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4%

 

二、造价部分:

1“定稿:新站高新区护城路(临涣路-学林路)道排工程施工图电子版5.24”版本图纸--道路施工图纸文件夹里面“护城路大样图2019.6.10”里面有浸水护坡大样图,但未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子目,是否为漏项?

回复:复核无误,请各位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范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

    联系人:李德全

    电 话:0551-642855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

 

20215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附件:2021BFXGZ01022项目补疑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