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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消防体验馆及倒班楼改造工程(EPC)
原项目编号: 2020BFKGZ01908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消防体验馆及倒班楼改造工程(EPC)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KGZ01908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第(1)条不作要求,调整后如下: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1)技术能力(如有)要求:须在技术文件“其他内容”栏中注明。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 招标文件1.4.1第(5)条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我公司本次投标所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均已在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社保及事业身份,注册在我公司名下,参与投标、施工等经营活动。 根据建设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第一项中第二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本次投标所用人员,社保均在所属事业单位。 针对此次投标,我公司提将供所配备的人员在公司相关岗位任职的承诺及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针对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且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人员,投标人提供人员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相关岗位任职的承诺、人员所属事业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金巢大道一号 联系人:陈祥 联系方式:0551-82333192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0、66223831 2020年10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