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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杂志》广告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决策杂志》广告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2014CQFJ0967

出租人

决策杂志社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尺寸及其他(㎜)

代理期限

出租底价(代理经营费底价)

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

标的一

封面外拉、封面内拉、封底广告

362×271;每期每种1个版面,每年不少于12期。

201521日至2018131

100万元每年

中标价的10%

10万元

第一跨页(封二+首扉)、第二跨页、最后跨页(封三+尾扉)广告

400×271;每期每种1个版面,每年不少于12期。

封二、封三、首扉、尾扉、封底、观察家对页、英文目录对页、雷语网事对页、决策者说对页广告。

210×271,其中封底为210×265;每期每种1个版面,每年不少于12期。

标的二

杂志内普通跨页、普通内页、内页1/2页、内页1/3页广告

杂志内普通跨页为:400×271,每期不多于2个版面;普通内页为210×271,每期不多于15个版面;内页1/2210×135、内页1/3210×90,每期分别为1个;每年不少于12期。

201521日至2018131

80万元每年

中标价的10%

8万元

公告期限

公告期:20141219800起至20151717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 20141219800起至201518900,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租: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二)意向竞价方应承诺:对《竞价文件》所附的《<决策>杂志2015.022017.12广告经营代理权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全部接受,并在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该合同。

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一)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严禁香烟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二)在取得本次广告代理权期限内不得转租。

(三)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决策》杂志广告经营代理权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并自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该协议。

(四)标的一:第一跨页和封二+首扉意向竞价方每期只能选择一种广告形式;最后跨页和封三+尾扉意向竞价方每期只能选择一种广告形式。

(五)意向竞价方可选择参与以上一个或两个标的竞价。

租金(代理经营费)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详见附件《《决策》杂志广告经营代理权合同》。

承租人

确定方式

根据合格意向竞价方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如有一家合格意向竞价方的,经委托方批准后可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竞价方的,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有效最高报价者得。

若出租标的有原承租人,则同等情况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竞价阶梯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或其整数倍。

十四

项目咨询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

报名登记详见公告第四条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763

   

0551-66223764

   

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33室项目拓展部

技术支持

如在使用过程中有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0551-62692122/62692083

十五

其他

1、电子竞价系统网址: http://www.hfztb.cn/hfjingjia/

2、 任何要求澄清招租公告的意向承租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3、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租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招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决策》杂志基本情况
  
《决策》杂志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管、主办的公共决策类刊物,先后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安徽省优秀期刊一等奖”。它是安徽省唯一的全国公共决策类知名品牌杂志、全国公务员系统最具影响力杂志之一、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决策者必读刊物。其办刊宗旨为:聚焦公共决策事件、探讨公共决策艺术、传播公共决策新知,分析公共决策案例。
《决策》杂志有效发行量达到8万份,其市场覆盖面至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覆盖中央及国家部委机关、安徽省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覆盖部分高档会所、餐饮酒店。通过读者评刊表等形式的调查,《决策》杂志的传阅面平均为5人,每期杂志的有效受众达40万人。

三、特别说明
   
(一)《决策》杂志每月5日出版,版面预定截止日期为出版前15天。
   
(二)如需要更换版面,须在出版日期前15天与委托方联系确定并寄达菲林,否则延用上期广告菲林。
   
(三)用加厚纸(限157克铜板纸)在对应版面的参考单价(详见《竞价文件》)基础上加价20%
   
(四)广告内容由竞得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法行为责任由竞得方自负。委托方认为不适合刊登的内容,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四、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及竞价

我中心指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www.hfztb.cn/hfjingjia/)为本次网络竞价平台,依照《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组织竞价。

1、竞价保证金的支付及处置

1)意向承租人须于本公告期截止前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55294),并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④号财务窗口换取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以转为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3)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应通过银行采取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交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4)合同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报名登记

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人、联系地址信息详见项目概况第十四条。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证金往来结算收据;

④承诺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

3、参与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承租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意向承租人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合肥招投标中心竞价库的意向承租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承租人,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五、交易服务费

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按成交价款一次性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资产总额

收费标准

100万元及以下

1.2%

100万元—500万元

0.8%

500万元—1000万元

0.51%

1000-5000万元

0.29%

5000-10000万元

0.16%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1、本次标的出租竞价是依照《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次标的公开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根据本出租公告,合格意向承租人可登录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电子竞价网站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3、凡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报价须知》及《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4、本次竞租标的为:详情见本项目公告。

5、“网络动态报价方式”流程如下:

1)阅读须知。意向承租人须仔细阅读《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以及本《报价须知》。

2)了解标的。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截止日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报名登记。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截止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支付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我中心审核通过者取得竞价资格。因逾期或未交竞价保证金、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意向承租人不能参与竞价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系统登录。意向承租人在完成报名登记和信息录入后,应当立即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我中心电子竞价网站修改初始密码。若因未及时修改密码导致账号被他人使用,合肥招投标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已经加入合肥招投标中心竞价库的竞买人可凭原账号登录。

5)参与竞价。意向承租人在修改密码后再次登入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定报名的项目,点击参与竞价。

本次标的出租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意向承租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力。  

具体报价时间为:详见项目概况第五条。

具体流程如下:

①《出租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承租人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详见项目概况第十条。

优先承租权:详见项目概况第九条。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承租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承租候选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具体报价方法详见《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6)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结束后您可以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如无人提出异议,将出具《中标通知书》,承租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标的租赁合同》,否则,我中心有权扣除承租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标的将另行处理。

6、意向承租人不得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标的出租时以现状交接,租赁标的清场、移交工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使用承租标的必须符合标的用途的相关要求。

8、承租人须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10%一次性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9、免责条款

1)意向承租人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意向承租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人应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并对自己的注册帐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意向承租人使用。因意向承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承租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决策杂志》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项目编号:2014CQFJ0967以本单位名义办理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竞价、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决策杂志》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项目编号:2014CQFJ0967所提交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已于         日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价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上述账户信息须填写意向承租人本单位或本人账户资料。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对贵方《《决策杂志》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完全认同,遵照公告及竞价文件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承诺无违规经营不良信用记录。

2、我方确认并承诺,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附件,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完全同意公告及附件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确认并承诺,完全接受公告及所附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自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贵中心有权扣除我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4、我方确认并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5、我方已对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并完全清楚标的出租范围、种类、租赁要求等。

 

 

意向承租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5

 

《决策》杂志广告经营代理权

合同

甲方:决策杂志社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决策》杂志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性质

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定,正式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决策》杂志广告运作。

二、代理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合作期限从201521日至20171230日止,在此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2.乙方完成合作期限内广告营业额度后,可获得优先续约权。合作到期后,双方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需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三、代理金额

本协议约定的广告出租价格(代理经营费用)总额为     万元,每年广告出租价格(代理经营费用)均为      万元。

四、费用结算

费用按代理费总额每月平均结算,乙方于协议生效月起每月月底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当月广告代理费用。

五、发票与税费

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每月收取的广告代理费发票(广告业发票),广告客户要求开具的其他发票均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所开具发票的税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延期支付应付广告代理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发布乙方所投放的广告,并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仍应按合同支付所欠广告代理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若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该损失不少于当期广告代理费

3.由于甲方原因出现错登、漏登问题,甲方应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原则给予乙方补偿。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时,在《决策》杂志上刊登有偿商业广告(杂志本身征订内容和由杂志社举办或承办的活动通知除外,活动赞助商宣传不超过2版内页),如有刊登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补偿乙方该期的广告费损失,费用以每页1万元结算,支付方式从乙方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七、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使甲方无法及时履行本广告发布计划时,甲方应提前5日或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7日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事后补登事宜,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新的政策、规定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处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名称变更、分立或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行动表示其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无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有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十二、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