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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紫桐苑安置点B区(地块二)工程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紫桐苑安置点B区(地块二)工程EPC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备案表、2209-340121-04-01-485789。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紫桐苑安置点B区(地块二)工程EPC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CGZ0103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CGZ01031
     2.5建设地点:长丰县岗集镇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75645.08万元
     2.8计划工期:6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紫桐苑安置房B区(二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3.5亩。总建筑面积约136956.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049.01平方米。新建15栋住宅(12-18层)、室内文体活动用房、养老服务用房、4栋配电房、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并代建一栋12075.45平方米的邻里中心。其中100+80户型(3#、9#、12#、15#)、120+50户型(1#、4#、10#、11#、13#、14#)、120+80户型(2#、5#、6#、7#、8#、9#),共计户数956套。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含装配式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0日00:00至2023年06月19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东南处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高坤
    电 话:0551-636657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4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72、055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391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455897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