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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平台采购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0BFAHZ02465
二、项目名称: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平台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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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名称:江苏国瑞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2号江苏软件园20栋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零贰拾捌万玖仟壹佰叁拾元整(大写)(¥102891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防火墙 1

天融信

NGFW4000-UF
NG-43218-SC

18 台

39630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楠,胡腾蛟,胡海瀛,陈振,谢国华,张大伟,徐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平台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
    联系方式:1805519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66223645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