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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230地块供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BBGZ000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230地块供电工程答疑公告

“包河区BH202230地块供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BBBGZ00010)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报价文件评分标准现更正为:

投标报价

90分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且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评标价;

b)M值≤评标价降幅;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M值=8%

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 n 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 n 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 X,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a)当 X≤5,n=0;

b)当 5<X≤10,n=1;

c)当 10<X≤20,n=2;

(d)当 20<X≤30,n=3;以此类推。

d.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f.评标价得分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本招标项目 F=90;E1=3;E2=1。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 分计算。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26日09:30。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26日09:3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附件:00010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