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230地块供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BBGZ000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230地块供电工程答疑公告 “包河区BH202230地块供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BBBGZ00010)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报价文件评分标准现更正为: 投标报价 90分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且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评标价; (b)M值≤评标价降幅;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M值=8% 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 n 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 n 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 X,n 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a)当 X≤5,n=0; (b)当 5<X≤10,n=1; (c)当 10<X≤20,n=2; (d)当 20<X≤30,n=3;以此类推。 d.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f.评标价得分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本招标项目 F=90;E1=3;E2=1。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 0 分计算。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26日09:30。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4月26日09:3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附件:00010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