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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230号地块景观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BBGZ0000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230号地块景观工程答疑公告

“包河区BH202230号地块景观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BBBGZ00007)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及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均要求业绩中至少含有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内容。我单位业绩合同中未完全体现,附上清单加以佐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室外附属工程金额、业绩内容、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某某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污水分流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且合同额大于500万元。请问此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业绩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其室外附属工程不低于500万元,且该业绩中至少含有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内容,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附件:00007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