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湖滨物业日常保洁劳务外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3BBBWZ0007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湖滨物业日常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标段补疑 “湖滨物业日常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 2023BBBWZ00075-2)答疑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日常保洁服务方案”评审标准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保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日常保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办公楼保洁服务方案; ②商业项目保洁服务方案; ③售楼部案场保洁服务方案; ④园区保洁服务方案; ⑤各类应急保障预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内容的科学合理可行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 7≤F≤10 分,良好得5≤F<7 分,一般得 2≤F<5 分,较差得 0<F<2 分, 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2标段)”评审标准修改为: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办公楼(或商业街区或园区)保洁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 (1)正在履约或已经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总建筑面积、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同一个项目不同年限合同,不重复计分。 (4)本项目园区不包括加工制造型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2标段)”评审标准中,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办公楼(或商业街区或园区)物业服务业绩且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含保洁服务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2标段)”评审标准中,若投标人提供综合体保洁服务项目,且单个业绩合同中办公楼(或商业街区或园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039 招标代理: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66220351、6622038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
附件:二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