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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3BBBBZ0007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BZ00072)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贵公司《包河建发公司2023-2025年度市政项目勘察设计定点单位》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BBBBZ00072)的相关要求,咨询如下:招标文件第27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具有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问:因安徽省建设序列职称评定由安徽省建设厅组织,高级职称评定序列中没有交通专业;我院系建设工程行业领域综合性设计单位,我院职称申报参与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定,其中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业绩参与到市政道桥专业职称资格评定,取得市政道桥工程师、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请问提供“毕业证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市政道桥专业)”是否可以视为满足上述需求?

答:满足

2、招标文件中第27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交通专业负责人1人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问:因我单位所在地区职称评审政策的不同,职称证书评审时仅为道桥、道路桥隧、道路与桥梁专业,未有交通专业,对于交通专业我单位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来证明是否满足?

答:提供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专业毕业证

3、招标文件中第5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为:除初审业绩外,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项目设计业绩, 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1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工程总投资额等)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工程总投资额等),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4)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问: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否包含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答:不包含,本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中,无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选项,交通工程专业内容包含在市政道桥专业内。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27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交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采用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毕业证为交通专业能否满足本项目关于交通专业负责人的资格审查要求?

答:提供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专业毕业证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99号

联系人:杨工

话:0551-638553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