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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计量所超声流量计、微压校验仪等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0689
    项目名称:安徽长江计量所超声流量计、微压校验仪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项现变更为“自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计量仪器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设备验收报告(须加盖业主公章或合同章)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扫描件。”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对“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未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3、关于“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方案”评分项的疑问。
    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方案是本次项目重要组成部分,售后服务涉及到设备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培训及保障,并且如设备出现故障可以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关于“体系认证”评分项的疑问。
    答:该证书的设置是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考察,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长江计量所(九一O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附9号
    联系方式:0551-6573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长江计量所超声流量计、微压校验仪等设备采购更正公告(4.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