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文交所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1BTWCZ0113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项目补疑公告 

(项目编号:2021BTWCZ01130)

一、答疑部分:

1问:证明材料中的“需提供说明书盖章”,说明书一共几千多页,是否需要全部打印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可否仅提供封面、体现基础资产类型和联系人的相关页面。

答:评审表“团队负责人经验”评审项的证明材料中,投标文件递交的计划说明书可提供完整的计划说明书或提供计划说明书的关键页均可。但计划说明书关键页须能体现下列要求:须体现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名称、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其他主要业务参与人、基础资产类型等主要评审信息(计划说明书团队负责人信息与交易所项目截图不一致的,以交易所项目截图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计划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将投标时提交的计划说明书原件装订成册供招标人备查。若中标人拒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内容与投标时提供的关键页不一致(或与真实情况不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该投标人承担。

注:此补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1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0日

附件:补疑公告(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