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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原项目编号: 2021BFWBZ0041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

补疑公告

(项目编号:2021BFWBZ00419)

一、答疑部分

1.关于“沈福村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联合体形式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牵头单位已是合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该网站获取了招标文件,成员单位是否还需要在合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呢?

答:不需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完成上述操作即可。

2.联合体形式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文件部分是否可以在编写完成后打印盖章并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标书制作软件中加盖牵头单位电子章?

答:可以。

3.同一份业绩既满足公司业绩要求的同时也满足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是否可以分别得分?

答:可以。

4.设计方案是否需要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答:不需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