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葛大店仁和佳园5-103房屋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4BFFCJ0003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葛大店仁和佳园5-103房屋租项目更正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葛大店仁和佳园5-103房屋租赁(项目编号:2024BFFCJ00035)现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更正为“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66223269、66223718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2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