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寓栢悦轩、新皖大厦、清鸿里等项目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052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寓栢悦轩、新皖大厦、清鸿里等项目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WZ00524)

 

、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到“20244910:00”,现延期到“202441711: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43月3017:30”,现延期到“202447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4910:00”,现延期到“2024417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11号开标室。

、答疑部分

1.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以来3个大于1500万元的合同才可以得到满分9分,否则将被扣分,我公司认为此项要求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建议删除“初审业绩不计入分数”的不合理要求。建议将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业绩可累计得分删除“本项最多只计取3个业绩分数,超出部分不计入分数。”的不合理要求。

答:技术部分评审标准1项投标人业绩为打分业绩,非资格要求。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评审业绩设置门槛过高,此条款非常明显限制了安徽省本土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合理建议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家具产品的类似项目家具合同,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9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答:技术部分评审标准第1项投标人业绩为打分业绩,非资格要求。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业绩门槛设置太高,安徽省内中小家具企业哪有这么高的业绩,几乎没有,是为了让心仪的厂家而专门设置的苛刻门槛吗?有排斥其他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嫌疑。建议将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业绩可累计得分

答:技术部分评审标准第1项投标人业绩为打分业绩,非资格要求。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业绩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才给予认可,我公司认为此项要求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因每个单位管理制度不同,无法做到每份文件都加盖公章,如合同会加盖合同专用章,验收材料会加盖相关部门章或办公室章或合同章代替,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且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加盖公章,请问是否给予认可?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5.要求的验收报告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才给予认可,有的验收报告不盖单位公章有的盖部门章有的盖合同章,且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加盖公章,所以此条款有排斥其他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嫌疑。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6.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主观分“品牌评审、生产、安装方案、供货方案、售后维修方案、财务报告、生产能力1、生产能力2、设计方案”高达40分,均没有合理量化处理,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品牌评审”建议修改为提供相关品牌荣誉证书,如:五星品牌认证证书、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更符合投标人公平竞争。“售后维修方案”建议修改为提供相关是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如: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等,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满分4分,更符合投标人公平竞争。“财务报告”建议删除财务报告要求,修改为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1个检测报告得1分,满分5分,更符合投标人公平竞争。“生产能力1”建议删除财务报告要求,修改为由国家环境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作为评审依据。“生产能力2”建议明确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名称,如每提供1个生产线或生产设备得1分,满分5分。“设计方案”建议明确不同户型效果图的不同角度数量来评分,如提供栢悦轩项目中户单室型3个角度效果图得2.5分,少1个角度扣1分,提供栢悦轩项目中户两室型3个角度效果图得2.5分,少1个角度扣1分。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和本项目补疑1、补疑2执行。

7.部分产品(木制书桌、书桌椅、餐桌、单人沙发、茶几、挂衣钩、洞洞板、吧椅、餐椅、餐桌、床)招标材质为橡木,请问是否描述有误?在国内常规实木类家具采用的材料均以橡胶木为主,很多家具厂家或者代理商会把橡胶木称为橡木,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橡胶木主要产地源自海南和泰国,价格在3000-4000/方,橡木(红橡、白橡)纯属进口名贵木材,主要产地源自北美,价格在8000-9000/方,且主要用于酒店、别墅、家庭住宅等高档场所;价格相差1倍不止。财政部针对国有企业有明文规定,不允许采购进口货物。所以我公司认为是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材质要求描述有误。请采购人明确所谓的橡木是什么实木?是不是就是橡胶木?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橡木可以橡木或者橡胶木。

8.生产能力指标描述存在分值分配不明细不合理?合理建议:生产能力1修改为供应商获得有效期内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如下认证证书:供应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全部提供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生产能力2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以下设备:①开料设备;②封边设备;③涂装设备;④排钻设备;⑤折弯设备;⑥焊接设备;⑦开榫设备;上述设备每提供其中1类的,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满分5分。所投设备为制造商自有设备的采购发票扫描件、现场实景设备图片。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9.财务报告指标描述存在分数分配不明细不合理?合理建议: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投标人承诺所投全部产品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不足1年的部分不加分),本项满分5分。注:以投标响应表中投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为评审依据,仅对部分产品增加免费质保期不得分。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和本项目补疑1、补疑2执行。

10.品牌评审存在分值分配不明细不合理?合理建议:提供相关品牌荣誉证书即可。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窗帘单位都是平方米,确定是平方米报价吗?

答:确定。

12.此衣柜描述是推拉门衣柜,是否为平开门衣柜?

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九项货物需求(二)承寓·清鸿里中第76页5.“衣柜”为平开门衣柜,第77页6.“推拉门衣柜”为推拉门衣柜。

13.请问根据文件补疑1的第二项补充部分第2.货物需求补充:除窗帘、挂衣钩、挂钩、洞洞板、银镜、磨砂玻璃纸、晾衣架、手摇晾衣架、阳台晾衣杆、百叶窗、水龙头、水槽、角阀、下水管、软管以外,要求所有供货家具为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自有工厂生产。意思是不是除了以上产品,其他的成品家具和沙发产品都是需要符合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自有工厂生产。

答:是的,请按照招标文件和本项目补疑1、补疑2执行。

、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九项货物需求(一)承寓·栢悦轩中第65页17.“单人沙发(一室)”的尺寸规格“8000*750*820mm”更正为:“800*750*820mm”。

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业绩中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已供货和安装完成,且已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1)业绩合同;(2)货款结算发票;(3)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和安装完成且已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注:(1)验收报告、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业绩合同可提供合同关键页:甲乙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评审要素有关内容;(3)业绩金额以货款结算发票金额为准。2.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服务内容、家具类型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应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现变更为: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1)业绩合同;(2)货款结算发票。注:(1)业绩合同可提供合同关键页:甲乙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评审要素有关内容;(2)业绩金额以货款结算发票金额为准。2.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服务内容、家具类型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应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60号合房租赁办公区

人:孙工

   话: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19266223191

                                 20244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

附件: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