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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游泳馆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LCZ0046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游泳馆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LCZ00469)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9、项目团队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水质检测员证书、水电工证书。提疑:水工、电工属于两个工种;是需要同时提供水工、电工两本证书?还是提供其中一本即可。提疑:水质检测员证书这个名称的证书经我司查询并不存在,类似证书有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水质管理员证书及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的化学检验员(水质检验)证书,请贵单位明确所需提供证书是否为上述证书?请明确。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11、游泳教学成果要求“投标人培养的运动员(即:运动员注册在投标人名下)”。提疑:根据运动员管理办法,运动员只能注册在体育局注册的教练员名下,不能直接注册在投标人名下。本次投标是否提供投标人与获奖运动员签订的合同或培养协议扫描件即可。

答:详见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9

项目团队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不含教练团队人员)具有:

1水电工证书的,得1分,上限1分;

2救生员证书的,每人得1分,上限3分;

3机械设备安装工证书的,得1分,上限1分;

4水质检测员证书的,得1分,上限1分。

本项满分6分。

注:(1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与上述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上述对应人员均不得分。

0-6

现变更为

9

项目团队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不含教练团队人员)具有:

1证的,得0.5分,上限0.5分;

2电工证的,得0.5分,上限0.5分;

3救生员证书的,每人得1分,上限3分;

4机械设备安装工证书的,得1分,上限1分;

5)化学检验员(水质检验)证书或水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上限1分。

本项满分6分。

注:(1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与上述人员劳动合同扫描件。若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上述对应人员均不得分。

0-6

”。

2.原招标文件第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11

游泳教学成果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培养的运动员(即:运动员注册在投标人名下)在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得:

1国家级游泳比赛前三名或破全国比赛记录的,每人得3分;

2省级游泳比赛前三名或破省级比赛记录的,每人得2分;

3地市级游泳比赛前三名或破市级比赛记录的,每人得1分。

本项满分6分

注:(1)同一人员获奖记录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取。同一人员不同年度获奖记录不重复计分。同一比赛只计最高奖项。

(2)赛事级别按主办方级别认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须体现赛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获奖人员名称。若无法体现以上要素,还须提供赛事主办方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扫描件,书面材料中应体现以上要素;

②投标人与获奖运动员签订的合同或培养协议扫描件;

③获奖赛事的参赛证明或秩序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0-6

现变更为

11

游泳教学成果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培养的运动员(即:运动员注册在投标人在职游泳教练员名下)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中获得:

1国家级游泳比赛前三名或破全国比赛记录的,每人得3分;

2省级游泳比赛前三名或破省级比赛记录的,每人得2分;

3地市级游泳比赛前三名或破市级比赛记录的,每人得1分。

本项满分6分

注:(1)同一人员获奖记录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取。同一人员不同年度获奖记录不重复计分。同一比赛只计最高奖项。

(2)赛事级别按主办方级别认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①获奖证书扫描件,证书须体现赛事名称、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在职教练员名称)、获奖人员名称。若无法体现以上要素,还须提供赛事主办方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扫描件,书面材料中应体现以上要素

投标人与在职教练员的签约合同扫描件游泳教练员证书扫描件

③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在职教练员与获奖运动员注册关系证明或体育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的双方注册关系截图。

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0-6

”。

三、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9月27日11:30”。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9日17:30前”,现延期到“2023年9月17日17:30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逍遥津小学

   址:合肥市寿春路125号

人:郑林、付兴杰

   话:18005696329、1731859653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王工

   话:0551-66223920、66223295

 

                                        202391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3日

附件:【20230913挂网】2023BFLCZ00469-补1(答疑、变更、延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