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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滨湖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3BTBWN0181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滨湖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TBWN01814)

 

答疑部分

1.问:请问技术部分评分中承销能力模块,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发行过符合条件的5年期中期票据,此投标人是否直接不参与排名,并且此项不得分?

答:本项目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7项承销能力中,如投标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未发行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中期票据的,不参与排名,对应项不得分。

2.问:请问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7项承销能力模块,如最终我单位计算结果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不一致,是否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答:如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7项承销能力中,投标人自行计算结果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复核修正后结果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滨湖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人:宣工

   话:0551-63457817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29066223925

20238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