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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本部及东区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21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本部及东区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管理人员”现变更为:

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年龄50周岁及以下),本小项满分5分。

1)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3)具有医院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的工作经历的,得1分;

2.项目部运送部门经理(1名),本小项满分5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具有医院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经历的,得1分。

3.项目部机电工程部门经理(1名),本小项满分5分。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

3)具有医院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经历的,得1分。

4.绿化保洁主管(1人),本小项满分4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具有医院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经历的,得1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关于年龄要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关于工作经历:提供项目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关于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其中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均可。

(5)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即可。

0-19分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项目管理人员”中评分标准设置的疑问。
    答:详见更正内容,其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部机电工程部门经理”评分标准设置的疑问。
    答:详见更正内容,其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联系方式:0551-6911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本部及东区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202309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