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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1261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招标文件P36,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项,我单位认为证书名称各地叫法不同,只限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系全国统一规范化名称,不存在排他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针对招标文件P36,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项,我单位认为由于行政部门职能下沉,全国多数省份的“个人相关荣誉”评审工作已经由政府部门授权给当地的物业协会进行,荣誉只认可政府部门颁发涉嫌存在地域性的差异或歧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各投标人提供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类或物业类个人荣誉,不存在地域性的差异或歧视,不存在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问题,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针对招标文件P36,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第(二)项第4小项第(2)条,我单位认为此处只针对机电工程专业给予加分存在明显限制。具有其他类似职称的人员也同样具备该岗位的工作能力,并不是唯一性,而只针对机电工程专业职称很明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由于本项目体量大,且机电设备多,安全要求高,为保证项目安全运行,对项目管理人员机电专业资格能力作出专门要求。鉴于建造师的要求与本项目实际履约无关,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90号

联系方式:0551-66260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