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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3年)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0892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3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综合主管评分标准要求的“(2)具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更正为:(5)具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2、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3.客服(文员)评分标准要求的“(2)具有二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登记考试合格证书的,得1分”,更正为:(2)具有二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得1分。

3、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第2条评分标准更正为:2、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中,获得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评价为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 每提供一份业主评价得 3 分,满分 6 分。

4、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更正为: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管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荣誉得2分,满分10分。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的:1)文明(或先进)类荣誉,2)安全生产类荣誉;3)和谐劳动关系类荣誉,其中获得地市级荣誉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提供一类得2分。本小项满分 6 分。注:同一荣誉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得分标准计分一次。(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关键评审信息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针对上述第1项,如为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项目合同的扫描件;(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政府部门和冠以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5)针对政府部门所颁发荣誉,对政府部门下辖科室、部门颁发的荣誉均不予计分,表彰函、表扬信、评价函均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项目经理”的评分标准?
    答: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生活大量孤残儿童,对于孤残儿童的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和浓厚的社会责任感。项目经理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2、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综合主管”的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综合主管是仅次于项目经理之下的项目具体负责人,肩负着项目平时具体管理、领导协调,物业团队管理的重要职责,故综合主管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3、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客服(文员)”的评分标准?
    答:采购人需具有现代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者,参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工作,且采购人逐步配齐相关软硬件设施,物业管理也需要相对专业的人员。故客服(文员)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4、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维修人员”的评分标准?
    答: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内设有相关特种设备,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维护、维修工作。故维修人员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5、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绿化人员”的评分标准?
    答: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是省、市级文明单位和花园式单位,园区内绿量较大,养护任务较重,且采购人即将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园林绿化是重点建设内容之一,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园林园艺的养护。故绿化人员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6、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人荣誉”的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所设荣誉需求首先是从物业的专业性角度出发,囊括了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类奖项。其次是从投标人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得到政府部门认可的维度出发,考察投标人综合实力。故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除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外,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7、请问我单位提供花卉园艺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植保工职业资格证书,是否符合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绿化人员”的评分标准?
    答:不符合,不予以认可。
    8、请问我单位提供园林绿化类职称证书,是否符合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中“绿化人员”的评分标准?
    答:如提供的园林绿化类职称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予以认可。
    备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魏武路中段

联系方式:0551-6275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008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