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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殡葬管理处安保服务及物业管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N00731

项目名称:合肥市殡葬管理处安保服务及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为:2023年05月15日10点00分 。

2、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供应商获奖”第(2)条的评分标准更正为“(2)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 (学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消防类荣誉的,得2分,最高得 2 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信息的,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3)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和冠以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3、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团队人员”拟派保安主管中第2条的评分标准更正为“2.具有三级及以上的保安(或保卫管理员)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最高2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可以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体系认证”“项目团队人员”“供应商获奖”的评分内容?
    答:以上评分内容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除本更正公告更正的内容外,采购文件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2、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供应商业绩”中公共场馆指:殡仪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纪念馆、规划馆、科技馆、少年宫。请问博物院、文化宫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团队人员”中要求的人员证书,请问非政府部门颁发的或不能够在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政府权威网站全国联网查询到的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备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殡葬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北路153号

联系方式:0551-65134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