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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管理系统提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FZ01255

项目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管理系统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第五条投标人实力第3条内容:“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全部提供的,得5分。”具有排他性。

答: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说明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说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本次采购人采购的软件或者服务涉及到大量的系统内容,对企业的创新意识、技术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故要求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现将“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全部提供的,得5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得5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第五条投标人实力第2条内容:“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的,得6分。”具有排他性。

答: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够直观的体现潜在投标人是否拥有相关IT服务管理体系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实力证明,且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已获知多家企业具备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书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企业实力情况,潜在投标人能够具备完成本项目实施的IT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的能力。

现将“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的,得6分”。更正为“2、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的,得6分。”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第五条投标人实力第4条原内容:“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专业管理系统、专业建设管理与评价系统、专业设置评价、评价模型设计、评价方案设计、智慧质量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与管理、人才培养能力模型指标体系设计、工作流设计、表单设计、数据采集、资源库管理、教研室管理、任务管理系统、智能教学综合管理、大数据分析”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得0.5分,满分8分。”具有排他性的质疑。
    答:本项不作为符合性审查内容,仅作为评分项进行评审,本次项目是软件采购,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相关软件实力,软件著作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证明企业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提出“本项目涉及到的教学改革与专业改革成果,由投标人为学院将新增的创意部分申请著作权,并且能够协助学院培育教学成果奖等高质量成果”及“创意部分申请著作权”等的相关需求。本项评分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排他性。
    单独将软件细分出来,主要是针对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响应,本次采购人采购的软件或者服务涉及到大量的系统模块,而且这些模块相对独立,里面涉及非常具体的工作流程与业务场景,不能用智慧校园、智慧教学等宽泛定义来评价相关能力。本次并没有指定特定投标人,且根据采购人前期市场调研,已获知多家企业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评分标准中明确指出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没有提出与以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完全一致的说辞。故投标人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均予以认可。
    综上所述,此条无倾向性,未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第四条业绩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实施业绩:(1)诊断与改进,(2)人才培养方案管理,(3)课程平台,(4)校本资源库,(5)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具备上述 5大类型实施业绩的,每有一个满足条件的业绩得1.5分(每个类型满分得3分),最 高得分15分具有排他性的质疑。
    答:本项不作为符合性审查内容,仅作为评分项进行评审,本次项目是软件采购,考察投标人是否具有相关业绩经验,单独将业绩细分出来,主要是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要求的相对应需求进行响应,本次采购人采购的软件或者服务涉及到大量的系统模块,而且这些模块相对独立,涉及内容都是相对具体的平台场景,不能仅按照备课、授课、课后及教学评估评价等宽泛定义来评价相关能力,本次项目业绩评分内容是采购人重点工作需求平台类型,是按采购人需求提供,不存在排他性。且业绩要求的“(1)诊断与改进,(2)人才培养方案管理,(3)课程平台,(4)校本资源库,(5)教学质量监控分析”5点内容均包含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不存在具有指向性、排他性。
    综上所述,此条无倾向性,未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不予修改。
    3、关于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第五条投标人实力第1条内容:“1、投标人联合高职院校获得省级或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的,省级(含直辖市)及奖项每个得1分,国家级每个奖项得3分,满分6分。”具有排他性的质疑。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提出“本项目涉及到的教学改革与专业改革成果,由投标人为学院将新增的创意部分申请著作权,并且能够协助学院培育教学成果奖等高质量成果。”的相关需求。后续中标人需要协助学院培育教学成果奖的需求,为考察投标人是否拥有相关经验,故设置该评分内容。
    教学成果奖是允许企业和学校共同申报的,教育行业的企业大多都满足此条件,不存在排他性。奖项要求没有特定要求唯一性,评分要求中提到投标人需任意满足省级或国家级相关奖项经验即可得分。
    综上所述,此条无倾向性,未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不予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

联系方式:0551-82364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管理系统提升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