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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科技学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
原项目编号: 2020BFQFZ0023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25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科技学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FZ0023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评分细则中,“基本资质”评分项第2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际市场资信评级机构的资质材料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我行为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均经过正规部门审计,内有介绍我行在国际上的资质情况,能否以公布的年报介绍代替本条要求的资质材料和评估报告? 答:可以以最近一期(2018年或2019年)公布的上市公司审计年报介绍代替本条要求的资质材料和评估报告。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评分细则中,“专业能力”评分项第一条及第二条要求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转贷协议(若成员参与的转贷协议材料中不能显示该成员姓名,可在转贷协议后附债务方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成员业绩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转贷协议一般为制式文本,无法显示专业团队成员姓名,能否以转贷业务相关办理凭证(如结汇业务申请书等已盖公章的材料)中经办人员签名替代业绩证明? 答:可以以最近一期(2018年或2019年)转贷业务相关办理凭证(如结汇业务申请书等已盖公章的材料)中经办人员签名替代人员业绩证明。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评分细则中,“专业能力”评分项第三条要求“若此财务管理软件为银行自己开发的,应提供包含软件主要功能、参数等内容的说明材料。”
我行外国政府转贷款系统为内部开发,可否用系统操作手册(手册内容含贷款审批、放款、还款等)作为证明材料? 答:可以用系统操作手册(手册内容含贷款审批、放款、还款等)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项第一条要求“银行与债务人签订的转贷协议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我行承接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皖项目,该类项目在我行办理资金结算、结售汇等业务。相关协议由世界银行签订,或由财政局与政府签订,非我行与债务人签订,是否认可由项目对应的我行外汇账户开户申请表或加盖我行公章的外汇账户信息截屏等材料作为佐证? 答:可以用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项目对应的外汇账户开户申请表或加盖本行公章的外汇账户信息截屏等材料作为佐证。 5、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2020年3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