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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小学智慧课堂建设项目(一期)合肥市中小学智慧课堂建设项目(一期)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HZ02294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小学智慧课堂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具体评分细则表调整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70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标注“■”的条款,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4分,共计2项,本项满分8分;

2.标注“●”的条款,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1分,共计5项,本项满分5分;

注:1)本项满分13分,以投标响应表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2)标注“■”、“号的指标,如若包含多个子项目指标,则该标识项内所有子项目指标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才能得分。

0-13

技术方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包含背景分析、需求分析、技术路线、系统架构、功能设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完善、描述详细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与本项目契合度高的得6

(2)技术方案合理、内容全面描述不够详细对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理解,与本项目具有一定契合度的得4

(3)技术方案内容有缺失,细节待完善,与本项目契合度有待提高的得2

(4)不提供不得分。

0-6

服务方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运维保障、运维监控管理、应用及成效推广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完善,描述详细,对项目服务需求理解透彻,与本项目契合度高的得6分;

(2)服务方案合理、内容全面、描述不够详细,对项目服务需求具有一定的理解,与本项目具有一定契合度的得4分;

(3)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细节待完善,与本项目契合度有待提高的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0-6分

实施方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组织架构、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1)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完善、描述详细,对项目实施理解透彻,与本项目契合度高得6分;

(2)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全面描述不够详细,对项目实施具有一定的理解,与本项目具有一定契合度的得4

(3)实施方案内容有缺失,细节待完善,与本项目契合度有待提高的得2

(4)不提供不得分。

0-6分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一级资质的得5分,二级资质的得3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一级资质的得5分,二级资质的得3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10

相关认证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述有效的:

(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本项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上述认证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2、投标人(或所投学生移动终端应用系统生产厂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综合评审达到十星级及以上的得5分,其他星级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上述认证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3、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SPCA认证),获得5级得5分,4级得3分,3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上述认证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0-14

团队实力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本项满分3分: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人员,得1分,本子项满分1分;

(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人员1人,得1分,本子项满分1分;

(3)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人员1人,得1分,本子项满分1分。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a.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b.人员证书扫描件;c.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2)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

0-5分

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学生移动终端应用系统生产厂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同类型项目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业绩合同中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项目类型、合同签章页等,如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业绩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2、上述业绩中提及的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上述业绩中提及的同类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智慧课堂”或“互动课堂”或“智慧学校”等。

0-10分

价格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本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13日11:00;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13日11:00;

    3、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教育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0551-6350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第1包)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