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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滨湖院区医用诊疗固定设施及安装项目(医用家具等)第1、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HZ01826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滨湖院区医用诊疗固定设施及安装项目(医用家具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1、2包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扫描件的,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响应表中响应即可,合同签订后供货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如与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第1包“产品认证”评分项第2小项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诊断桌、诊断床、药品柜、实验台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为钢木家具)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8分”。

3、本项目第1包“产品认证”评分项第3小项修改为“3、投标人所投的护士站/台、治疗柜、实验台、药品柜产品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8分”。

4、本项目第1、2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4日11:00。

5、本项目第1、2包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14日11:00。

    6、本项目第1、2包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1、2包“产品认证”评分项是否要求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I型(十环)”。
    答:不作要求。
    2、本项目第1、2包“产品认证”评分项要求的认证证书均列明了具体产品名称,因不同厂家对产品命名不同,该评分项是否存在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答:“产品认证”评分项中要求的护士站/台、治疗柜等产品均为本次实际采购的产品,认证证书评分项的设置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存在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3、本项目第1、2包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检验或检测报告须含有CMA和CNAS标识,是否存在倾向性。
    答:鉴于本次采购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故要求检验或检测报告含CMA和CNAS标识,据了解国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检验或检测机构较多,不存倾向性。
    4、本项目第1、2包“★”条款评分涉及到的检验或检测报告过多、对中小企业不利,检测报告是否可以改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
    答:“★”条款均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检测报告要求已调整,详见上述“更正内容”。本项目已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其中第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存在对中小企业不利的情况。
    5、本项目第1包“产品认证”评分项中,是否可以选择诊断桌、不锈钢货架等产品作为评分,是否存在倾向性。
    答:本项目评分项系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不存在倾向性,该评分项已修改,详见上述“更正内容”。
    6、本项目第1包评分项中,是否可以降低“产品认证”分值,提高“投标人业绩”分值。
    答: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联系方式:0551-6216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滨湖院区医用诊疗固定设施及安装项目(医用家具等)第1、2包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