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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冲湖校区新建楼宇配套空调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HZ00873

项目名称:梅冲湖校区新建楼宇配套空调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除符合性审查业绩外,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台数满足1000台(含)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数量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

2.以上业绩中须含本次所投空调空调品牌须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可不同型号供货数量以合同中所有品牌空调总和计算

0-4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P立柜式空调”技术参数第3条现变更为:“3、★制冷量≥7200W,制热量≥9500W”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P立柜式空调”技术参数第8条现变更为:“8、内机噪音≤46dB(A)”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综合实力”第2条现变更为:“2、所投产品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奖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

5、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6、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综合实力”第1条的疑问?
    答:上述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不少于三个,不具有限制性,因此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与“投标人荣誉”时间不一致的疑问?
    答:“投标人业绩”与“投标人荣誉”为独立评分项,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此时间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投标人荣誉”的疑问?
    答:“投标人参建的暖通工程或空调供货及安装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条款范围设置广,对投标人不具有限制性,因此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人员配备”的疑问?
    答:因项目安装数量较多,实施过程的安全是项目第一位考虑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专业知识且有经验的人员,售后服务人员需要具有相关证书,上述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对投标人不具有限制性,因此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投标人安装等级证书”的疑问?
    答:上述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对投标人不具有限制性,因此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联系方式:0551-62529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