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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应用平台建设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HZ01336

项目名称:智慧校园应用平台建设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关于“企业实力”的评分标准“4、投标人具有终端设备运行安全在线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得 2 分,不提供得0分;5、投标人具有智慧教育大数据管理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得 2 分,不提供得 0 分。6、投标人具有网络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得 2 分,不提供得 0 分”打分项。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项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2.4分,共15 项,共计36分。注:以投标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所投产品实力”的评分标准“4.投标人所投培训一体机具有科学技术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联合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更正为“投标人所投培训一体机具有科学技术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4、本项目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到“2022年0701日上午12:00”,现延期到“2022年070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本项目原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01日上午12:00”,现延期到“2022年070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三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目智慧校园本就是属于信息化应用系统,是电子与智能化服务范围的内容之一,本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分细则“1.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运维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等级 达到叁级或以上),提供得 1 分, 不提供得 0 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 1 分,不提 供得 0 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目智慧校园的建设包含信息化建设、专业的运维服务和安全的信息管理保障体系。要求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运维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等级达到叁级或以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体现投标人关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能力水平,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所投产品实力”的评分标准“3.投标人所投培训一体机通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的视觉舒适度(VICO)体系认证,并达到视觉舒适度 A +级或以上标准。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标准中“所投主要成交标的产品(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为响应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本项不作修改。
    5、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第2项“数据库服务器FaaS加速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二、其他要求第1、2、3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中的授权未作为资格条件,只是算作评分,本项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第5项“培训一体机”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条(8)和第2条(1)、(9)、(12)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第6项“智能笔”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1条a、f项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经采购人核实,不少于三个品牌能满足此要求,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其他要求 “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所投校本数据中心、教务管理服务平台逐条技术参数演示,如与投标响应不符,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能否删除的疑问。
    答:本项要求为签订合同后供货前,并未影响中标结果,要求进行参数演示也是确定中标人是否有能力按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实施项目,本项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合肥技师学院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梦溪路868号

联系方式:0551-69127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智慧校园应用平台建设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