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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超级站搬迁和拓展项目2期——部分设备更新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1795
    项目名称:大气超级站搬迁和拓展项目2期——部分设备更新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1)经查证,“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是2017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针对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工作需求开展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流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项目的数据采集升级、安全需求,数据联网服务、数据分析服务方案、数据统计展示服务、业务化报告功能服务等业务功能需求是从业主单位的实际功能需求设定的,需要符合《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规定,项目建设功能不仅需要符合业主单位的内部工作需求,数据采集、联网、质控、综合分析及报告展示等项目成果还需要统一联网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需要和中国环境总站的系统建设现状相匹配,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功能需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仅是业务需求内容上的相似性,并不涉及限制供应商的客观条件或者要求,并无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2)该项目的业务功能需求是在前期大量公开社会调研的基础上,开展正式的项目功能需求评估会,经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业务指导单位专家后设定的,符合业主单位的实际功能需求。
    2、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数据库构建方案、数据分析服务方案、数据统计展示服务方案、业务报告功能及服务方案、硬件与网络带宽要求、业务化功能展示等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经查证,“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是2017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针对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工作需求开展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流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项目的数据库构建方案、数据分析服务方案、数据统计展示服务方案、业务报告功能及服务方案、硬件与网络带宽要求、业务化功能展示”等功能服务需求需要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数据采集、联网、质控、综合分析及报告展示等项目成果需要统一联网上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需要和中国环境总站的系统建设现状相匹配,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招标功能需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其中O3综合分析分析、专题报告分析、硬件与网络带宽要求等内容并不一致)仅是业务需求内容上的相似性,并不涉及限制供应商的客观条件或者要求,并无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3、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项目团队实施能力”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经查证,“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是2017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针对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工作需求开展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流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项目中关于PM2.5和O3等污染协同防控的综合成因分析不仅涉及全省光化学监测站和组分网监测数据的联网、质控等业务需求,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的综合分析同时也是一个学术研究性问题。从业务需求上,业主需要中标人具有关于大气环境数据应用和环境质量研究相关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其中具有省级以上相关的科技奖项或者实验室(或者与上述实验室合作)是客观的证明,符合业主功能需求。
    4、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综合实力”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经查证,“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监测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服务(含平台)(一期)”是2017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针对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工作需求开展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流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相关招标需求原文是“投标人具有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大数据收集与处理等核心知识产权,提供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复印件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与该项目要求并不一致,该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强调光化学综合分析、数据管理(不是大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处理等方面的需求,不存在高度相似性。信息交换的功能需求是所有环境信息系统(包括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的共性需求,并无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5、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涉及全省(不仅是合肥市站点)光化学监测站和组分网监测数据的联网、质控等业务需求,工作任务较为复杂、难度较大,需要中标人对此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和经验,尤其是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的升级开发,需要具有省级以上单位的相关系统开发经验。全国众多省份省級监测中心(如安徽、上海、湖北、广东等省市)均具有超级站、组分网联网分析或者光化学监测站的相关历史项目功能(或者是项目需求的部分内容),未指向特定供应商,不具有限制性。
    注:(1)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78号
    联系方式:0551-65128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大气超级站搬迁和拓展项目1期—搬迁和数据采集升级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