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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特检院2021年专用设备购置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0541
    项目名称:合肥市特检院2021年专用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关于对项目“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 关于对“评分细则合法性”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供货及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资信、体系认证、产品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3.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4.关于“★条款和非★条款区分,★条款能否满足3家”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的投标人至少3家(北京时代集团、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国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品牌均有型号能满足)。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未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5.关于磋商文件中详细评审项“供货及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未量化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6.关于“高新企业证书”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证书无限制性。
    7.关于“体系认证”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证书无限制性。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浮山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8125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特检院2021年专项设备购置更正公告(第1包)-4.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