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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科技学院2019年高校发展专项经费教学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Z00010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27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科技学院2019年高校发展专项经费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第4包答疑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2019年高校发展专项经费教学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Z00010)第4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项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任意标注“▲”的产品,业绩中至少包含一个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的高校供货业绩”。请问:(1)能否删除“业绩中至少包含一个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的要求?(2)能否不限定为高校的供货业绩? 答:(1)不同吨位的试验机虽然外观上相似,但制造工艺、设计方法等方面可能存在较大差别,它们的生产要求不同,同一厂商某一规格设备的质量好坏,不能用其他规格产品质量好坏来衡量。因此不予修改。 (2)删除“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项中的高校限定。 综上,“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项的上述内容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系指采购需求中任意标注“▲”的产品,业绩中至少包含一个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的供货业绩”。 2、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2020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