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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Z0022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第11包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Z00223)第11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6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标注★条款是产品基本性能参数,如不满足,则无法独立使用;未标注★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本评分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已对评审因素进行了指标量化。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7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为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供应商参加并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手机综合检验设备”产品中的手机取证分析系统的第26项技术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所投软件产品合法知识产权的证明,所投软件名称可以不完全一致,但所投软件完成的相关功能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此项为评分项,不存在限定或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投标人,也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手机综合检验设备”产品中的手机密码破解软件的第78848系列技术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投标人可以基于上述技术指标进一步优化,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投标人;也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手机综合检验设备”产品中手机密码破解软件的第91011项技术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检验机构指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投标人可以基于上述技术指标进一步优化,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投标人;也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202033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