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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馆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1615

项目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馆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项目荣誉项第2条更正为“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荣誉中,投标人所管项目为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的,每个荣誉加3分,最高加6分”。

2.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第2条更正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08月21日10:00。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8月21日10:00;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项第1条“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的消防管理类荣誉的,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国家级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满分4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安徽省科学技术馆为公共场馆,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物业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此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的消防管理能力,与本项目相适应。
    2.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专业服务能力项第2条“上述经评委会认可的软件系统,具有应用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请问提供怎样的证明材料?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中体现正在使用相关软件系统即可。
    3.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项目经理第(1)条“具有工程类职称证书,中级得2分,高级及以上得3分,满分3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项目经理应具备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业务技能主要指发现并解决水、电、维修、消防、机电等工程类问题的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项目相适应。
    4.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主管人员第(6)条“工程主管具有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类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得2分,高级得3分,满分3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工程主管负责统筹管理本项目相关工程问题的接、报、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5.本项目评分标准中其他人员项第(1)条“工程人员具有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类专业职称证书,中级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高级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3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工程人员负责本项目相关工程问题的接、报、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6.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体系认证项第6条“物业服务认证”,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为物业服务,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7.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项第2条“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或先进企业类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投标人的荣誉可体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
    8.本项目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项第(3)条“具有公共文化场馆综合物业服务项目业绩(业绩中至少包括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工程维修、会务服务中任意三项),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一年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请问项目经理工作年限是否予以增加?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
    9.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中“工程主管具有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类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得2分,高级得3分,满分3分”及“工程人员具有电气类或机电设备类专业职称证书,中级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高级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3分”,请问高级是否包含副高级及正高级?
    答:高级职称证书包含副高级及正高级职称证书。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馆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乐路8号

联系方式:0551-65316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