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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0832

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算力要求是否均为纯 CPU 双精度理论浮点计算能力?
    答:是。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具体需求如下:VCPU不低于256核,内存不低于1T,存储空间不低于20T,双机高可用部署,提供高可用软件。”上述需求是指云主机资源总需求?是否所有云主机都要求提供高可用软件?
    答:本需求是指云主机资源总需求,所有云主机都要求提供高可用软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项目团队配备”评分项中第1条、第2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涉及大数据传输与交换、网络管理与监控以及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业务。通信工程师具备从事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有线传输系统、计算机网络的研究、设计、使用与维护的工程技术能力。项目经理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设计、调试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有助于保证项目服务履行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招标文件对拟派项目经理提出数据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等相关证书要求是合理的。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计算中心实力”评分项中第3条提供有“高性能”或“计算平台” 等字样的软件著作权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的软件著作权须包含“高性能计算”关键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与“高性能计算”密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评分项中备注要求已服务完毕的项目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可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如服务期限为多年项目,项目已服务满一年且验收合格视为服务完毕项目业绩,《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服务状态即可。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是否必须全部响应?
    答: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6281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升级及综合分析服务项目(2023年度)第3包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