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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馆项目智慧科技馆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0411

项目名称:安徽省科技馆项目智慧科技馆深化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智慧运营管理深化设计项第3条中“功能描述十分清晰,提供了十分完善的理论路径与技术实现路径和证明文件”,请问证明文件是什么类型的文件?
    答:证明文件形式不限,体现投标人设计的科学素养画像模块的理论路径与技术实现路径即可,评标委员会根据此项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数字孪生平台深化设计项及智慧运营管理深化设计项中所涉及的“深化设计”,与本项目服务期限中“深化设计阶段”中内容是否相同?
    答:不相同。评分标准中数字孪生平台深化设计项及智慧运营管理深化设计项中所涉及的“深化设计”是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附件、评分标准要求等编制的相关深化设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数字孪生平台深化设计项及智慧运营管理深化设计项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本项目服务期限中“深化设计阶段”所要求的内容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深化设计、采购人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等基础上,在本项目深化设计阶段所需完成的深化设计内容。
    3.本项目《设计说明与技术规范书》中要求如与招标文件(除“附件1《设计说明与技术规范书》”外)中要求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除“附件1《设计说明与技术规范书》”外)中要求为准。且《设计说明与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的相关内容,如招标文件(除“附件1《设计说明与技术规范书》”外)中未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可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由中标人提交给采购人。(上述内容与2023年5月4日发布的更正公告2中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以上述内容为准)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4号

联系方式:0551-62631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