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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安路办公园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0042

项目名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安路办公园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荣誉”项内容“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示范类荣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更正为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相关示范类荣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2、招标文件第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荣誉”项内容“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更正为3.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以下荣誉的(本小项满分4分):(1)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得2分。2投标人所管项目期间,业主单位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得1分。[如为投标人所管项目期间,业主单位获得荣誉,须同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设备维修主管(1人)”评分内容更正为

“设备维修主管(1人,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岗位师资培训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得2分。

2)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或A4)证书的,得2分;

3)具有有效的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得2分。

注:本小项满分6分

4、招标文件第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标准化能力”项评分内容“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主编或参与编制市级及以上物业地方标准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更正为2.投标人主编或参与编制地市级及以上物业地方标准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5、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220日10点00分 

6、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220日10点00分

7、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荣誉”项内容“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示范类荣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的疑问。
    答:针对本项目专业范围特点,示范类荣誉体现投标人在物业工作、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方面的综合实力,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本项评分细则有更正,详见更正内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人员配备”项内容“1、拟派项目负责人(1 人):(1)具有四级(或中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 2 分。”的疑问。
    答:项目经理是物业管理的总负责人,人员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上述证书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对人员管理的专业性,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中“标准化能力”项评分内容“1.投标人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称号且评估合格的,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地市级的得2分。(仅以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的疑问。
    答:服务标准化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的要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现了物业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满足此要求的投标人有多家。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13856087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延安路办公园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