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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309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标准第1条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国家级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6分;省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地市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1分。如提供的省级奖项、荣誉超过3项的,可按地市级进行得分。本小项满分6分”。此项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的奖项、荣誉较多,该评分标准无指向性,因此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标准第1条,请问:(1)成果文件奖是否符合条件?(2)分公司取得的奖项、荣誉是否符合条件?
    答:(1)认可成果文件奖,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等级进行评分。
    (2)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机构取得的奖项、荣誉均予以认可。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标准第1条,请问:(1)能否提供国家级荣誉奖项的参考范围?(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A》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荣誉奖项?
    答:(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家级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均在国家级荣誉奖项的评分范围内。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A》不在国家级荣誉奖项的评分范围内,该项荣誉可参与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标准第2条的评分,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4、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其他跟踪审计人员”评审项的相关要求,总公司投标,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提供注册于分公司的造价人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答:总公司投标,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注册于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造价人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太湖东路22号
    联系方式:0551-6342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