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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馆省档案文史方志馆大楼物业管理(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FZ01275
    项目名称:新馆省档案文史方志馆大楼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荣誉项的“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诚信示范类荣誉或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荣誉的,每获得1次荣誉得2分,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请问诚信企业或诚信物业服务企业或诚信承诺A级企业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1)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以下荣誉的,每获得1次荣誉得2分,满分2分;

    
①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诚信示范类荣誉;

    
②有效的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荣誉;

    
   (2诚信企业或诚信物业服务企业或诚信承诺A级企业荣誉须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人员配备项的“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请问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范围包括哪些?请问2006年国家人事部批准和颁发的中级会计师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①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包括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证书;②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证书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第1项的“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场馆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且业主评价为优秀(或满意)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请问规划展示馆、美术馆、生态馆的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场馆类物业管理项目是指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其中之一)的物业管理项目。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项目荣誉第3项的“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在管期间业主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节约型(或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的得1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节约型(或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的得 0.5 分,本小项满分1分”,请问低碳节能典范项目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人员配备第3项消防人员的“消防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档案馆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
    联系方式:0551-62609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0551-66223722,66223922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