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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23-2026年度零星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HZ02864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3-2026年度零星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

2.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质量环保证书”评分标准原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下列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5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甲醛释放量”单位原为“mg/m³”的,现统一修正为:“mg/m³•h”;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刨花板”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培养24h)不低于99.7%,具有较好的抗菌效果;大肠杆菌抑菌率(培养24h)不低于99.5%,具有较好的抗菌效果;防霉菌性能:黑曲霉防霉菌等级达到0级(不长)”内容;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原要求“胡桃木皮”的现统一变更为“木皮”,原要求“木材含水率:8.0%~12.0%”的现统一变更为“木皮含水率:8.0%~12.0%”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原要求“表面材料可迁移元素(铅镉铬汞砷钡锑硒)均未检出”的现统一变更为“表面材料可迁移元素(铅汞砷)均未检出”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原要求“含水率≤8.0%”“含水率≤6.7%”的现统一变更为“含水率:8.0%~12.0%”。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中密度纤维板”要求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表面胶合强度检测内容能否修改?
    答: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有较高要求,一般为10年不得更新,15年不得报废,这对本项目相关家具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使用更环保、更耐用的基材对于本项目而言十分重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采购人调研,符合上述要求的“中密度纤维板”品牌不少于3家,以上条款均为常规合理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刨花板”要求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内结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检测内容能否修改?
    答: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有较高要求,一般为10年不得更新,15年不得报废,这对本项目相关家具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使用更环保、更耐用的基材对于本项目而言十分重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采购人调研,符合上述要求的“刨花板”品牌不少于3家,以上条款均为常规合理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封边”要求的甲醛释放量检测内容能否修改?
    答: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有较高要求,一般为10年不得更新,15年不得报废,这对本项目相关家具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使用更环保、更耐用的基材对于本项目而言十分重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采购人调研,符合上述要求的“封边”品牌不少于3家,以上条款均为常规合理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海绵”要求的泡沫塑料表观密度、回弹性能、25%压陷硬度检测内容能否修改?
    答: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有较高要求,一般为10年不得更新,15年不得报废,这对本项目相关家具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使用更环保、更耐用的基材对于本项目而言十分重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采购人调研,符合上述要求的“海绵”品牌不少于3家,以上条款均为常规合理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木皮”“封边”“粘胶”“海绵”“弹簧”要求的检测标准和检测内容能否修改?
    答: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有较高要求,一般为10年不得更新,15年不得报废,这对本项目相关家具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使用更环保、更耐用的基材对于本项目而言十分重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结合本公告第二项“更正信息”中的相关更正内容,经采购人调研,符合要求上述产品品牌均不少于3家,本项目设置的指标均为常规合理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第四项“货物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能否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提供?
    答:检测报告是产品质量的有效证明,是重要的评审依据,且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均为常规合理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大学2023-2026年度零星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