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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空调系统采购等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2586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空调系统采购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货物需求表” 变更为:

    
1包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改造项目空调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未标注★的条款有3条及以上不满足的,投标无效。)

    

    

    

    


    

    

    
注:1)室内机风管均采用玻璃纤维复合风管,新风机风管可采用镀锌钢板材质风管+消音器。

    
2 )投标人可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中标后所投产品因尺寸、重量原因导致无法安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2111100

    
3.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能否修改货物需求表中“▲变制冷剂流量热泵机组1”的风量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请问能否修改货物需求表中“▲变制冷剂流量热泵机组2”的风量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请问能否修改货物需求表中“▲变制冷剂流量热泵机组3”的风量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表中“▲变制冷剂流量热泵机组3”的制热量要求与本项目附件“暖通图纸”中制热量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表中要求为准。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请问能否修改货物需求表中“直接蒸发式新风处理机组室内机(吊顶式)”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请问能否修改“投标人综合实力”项评分标准“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请问能否修改“投标人综合实力”项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售后服务相关认证;5)节能技术服务认证;每提供一个认证得1分,满分5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1、拟派项目经理(1 人):(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请问能否修改“人员配备”项评分标准“3、拟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安装人员(除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特种作业证》(作业类别为:制冷与空调作业:空调设备安装修理)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请问能否修改第1包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未标注★的条款有3条及以上不满足的,投标无效”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请问能否修改评标方法中“投标人业绩”项评分标准?
    答:该项业绩的设置与本项目相关,未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成交条件。
    12、请问能否修改评标方法中“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无此评分项。
    13、请问能否修改货物需求表中标注★的条款?
    答: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个品牌,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4、请问能否修改评标方法中价格分分值及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
    15、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表中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与本项目附件“暖通图纸”中要求不一致时,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表中要求为准。
    16、关于获取招标文件的平台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7、请问如何理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解释权的说明?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18、“符合性审查表”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否则投标无效。
    19、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0、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21、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肥西路3号

联系方式:0551-638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第三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