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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平台-存储和服务器硬件采购及支撑环境集成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Z03597
    项目名称:省级平台-存储和服务器硬件采购及支撑环境集成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14)访问终端—移动PAD”参数修改为:“全面触控屏幕尺寸不低于10.5英寸/内存不低于8G/存储不低于256G/CPU不低于A14或者麒麟990或骁龙855/支持5G”。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3、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硬件设备的“★”号与非“★”号技术参数的产品不少于三家,并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仅作为评分项。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项目设计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有关设计技术方案、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等相关需求已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明,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项目设计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实施能力”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为在机房现状基础上搭建煤矿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平台IT应用运行环境,投标人不仅要提供货物,还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供软件和硬件产品的实施,评分项中所设指标均与项目实际需要相关,体现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指标的投标人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7、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资质”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仅要提供货物,还要完成软硬件产品的部署和实施工作,需投标人具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力。投标人资质体现了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与项目实施的需求相关,且仅作为评分项,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投标人至少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二十三条。
    8、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业绩案例”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并未指定特定区域或行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9、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提供截图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要求提供产品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
    10、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日志审计 1.★所投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数据库审计 1.★所投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和规定,并通过相关安全性测试与评估,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1、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数据库管理系统 ★2、产品具备完全自主可控,避免潜在的版权纠纷,能从底层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能通过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自主原创性测评,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自主原创产品测评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提供安全和自主可供的国产化数据库管理系统,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由国家认监委授权的从事相关检验的专业机构,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
    12、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7、产品是国家信息安全产品,通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检测, 具有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提供安全和自主可供的国产化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该机构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负责实施网络安全相关审查和认证工作。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13、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数据库管理系统10、提供数据库迁移评估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注: 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数据库产品相关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体现以上★参数(第3 条、5 条、6 条、8 条、9 条参数) ,投标文件中提供测试报告扫描件, 如未能体现或负偏离, 则视为对应参数不满足。”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1)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所投产品是已设计和制造的成熟可靠产品。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2)要求提供测试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4、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数据库管理系统★1、产品厂商售后服务能力符合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具备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软件设计开发和技术服务相关的售后服务。”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为国家标准,是证明产品厂商具备相关售后服务能力的依据。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5、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数据库读写分离软件 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数据库相关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需体现以上★参数, 投标文件中提供测试报告扫描件,如未能体现或负偏离,则视为对应参数不满足。”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规定要求第三方有权机构提供测试报告,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未明确指定检测机构。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6、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数据库系统★1、具备数据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所投产品是已设计和制造的成熟可靠产品。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7、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集服务器中要求提供彩页或白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要求提供彩页或白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8、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数据采集平台★2、资质要求:该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采集监控系统 ★3、该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所投产品是已设计和制造的成熟可靠产品。满足该项指标的产品至少三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9、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数据备份一体机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01月29日09点30分;
    2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 7号开标室。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3609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省级平台-存储和服务器硬件采购及支撑环境集成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