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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9.2.2条调整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关于“本项目所采用的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违反相关规定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3、关于对“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方式”设置不合理的疑问。
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规定“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第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如“信用中国”中查询到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一致,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问: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性”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文件硬件设备的“★”号与非“★”号技术参数的产品不少于三家,具体满足品牌为:华为,中兴,新华三,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所列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未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5、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指标?
答:现修改为:“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实施措施内容完整全面,详细具体,可操作强的得5分;(2)实施措施内容比较完整全面,比较具体,可操作较强的得3分;(3)实施措施内容基本全面,基本具有可操作的得1分;(4)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2、评委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提供的免费质保期间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人员安排,人员管理及考评等内容完整全面,详细具体,可操作强的得5分;(2)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人员安排,人员管理及考评等内容比较完整全面,比较详细具体,可操作较强的得3分;(3)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人员安排,人员管理及考评等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具有可操作的得1分;(4)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6、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实施人员”指标?
答:现修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人员具有以下有效的证书的: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社保证明材料。”
7、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实力及认证体系”指标?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评分项是考核实施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体现。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指标的投标人至少三家,具体有中通服和信科技、科大国创、讯飞智元等。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8、能否修改招标文件评分项中“投标人业绩”指标?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并未指定特定区域或行业,不存在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9、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入侵防御系统(IPS) 4、提供覆盖广泛的攻击特征库,可针对网络病毒、蠕虫、间谍软件、木马后门、扫描探测、暴力破解等恶意流量进行检测和阻断,系统入侵防御事件库事件数量不少于5000条,提供攻击特征库数量界面截图证明;”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入侵防御系统(IPS) 4、提供覆盖广泛的攻击特征库,可针对网络病毒、蠕虫、间谍软件、木马后门、扫描探测、暴力破解等恶意流量进行检测和阻断,系统入侵防御事件库事件数量不少于5000条;”。
10、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入侵防御系统(IPS)14、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监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指标仅作为评分项,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投标人可以基于上述技术指标技术进一步优化。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1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2.交换容量≥500Tbps,包转发率≥96000Mpps,每槽位转发能力≥4.8Tbps,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3家。至少有华为、新华三、中兴满足。
1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3、主控引擎≥2,独立交换网板≥4,整机业务板槽位数≥8,独立风扇框数≥4,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核心交换机★3、主控引擎≥2,独立交换网板≥4,整机业务板槽位数≥8,独立风扇框数≥2,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
1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4、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交换网板≥2,独立硬件监控板卡≥1,交流电源≥4;”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核心交换机★4、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交换网板≥2,交流电源≥4;”。
1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6、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中控制板槽位数≥2,支持1+1备份,能集中监控风扇模块、电源模块等;”建议修改。
答:删除此条。
1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7、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两层client,client子节点支持堆叠,支持把交换机和AP虚拟为一台设备;” 建议修改。
答:删除此条。
1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8、支持实时监控网络质量,并在任意时间地点检测链路质量,准确检测设备级、链路级以及网络级丢包,秒级快速故障定位;” 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3家。至少有华为、新华三、中兴满足。
17、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9、支持 MPLS 基本功能,支持 MPLS OAM ,支持 MPLS TE,支持 MPLS VPN/VLL/VPLS,支持128K个MPLS标签;” 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3家。 至少有华为、新华三、中兴满足 。
18、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10、支持硬件BFD/OAM,3.3ms稳定均匀发包检测,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3家。至少有华为、新华三、中兴满足。
19、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11、支持硬件 Eth-OAM、BFD 等链路检测技术,及 G.8032、智能以太保护协议 SEP 等标准/兼容标准的链路倒换技术,提供端到端 50ms 硬件级倒换,支持快速自愈保护技术 HSR,实现端到端 IP MPLS 承载网 50ms 倒换保护;” 建议修改。
答:删除此条。
20、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汇聚交换机★2、主控引擎≥2,业务板槽位数≥3,电源槽位数≥3,本次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个、电源≥2个;” 建议修改。
答:现修改为:“▲汇聚交换机★2、主控引擎≥2,业务板槽位数≥3,本次每台配置主控引擎≥2个、电源≥2个”。
2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汇聚交换机 4、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把交换机和AP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两层子节点,且子节点接入交换机支持堆叠;” 建议修改。
答: 删除此条。
2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汇聚交换机 5、支持整机MAC地址≥1M、支持整机ARP表项≥256K,支持整机ACL表项≥64K;” 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3家。至少有华为、新华三、中兴满足。
2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7、支持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秒级快速故障定位;” 建议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市场满足的厂家至少3家。至少有华为、新华三、中兴满足。
2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汇聚交换机板卡扩容 万兆板卡,具备48个万兆以太网光口(SFP+,LC),满配万兆多模模块,须与原汇聚交换机兼容。”建议修改。
答:经采购人核实,48口万兆板卡厂商确已停产,删除此项。
25、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7月30日9时 30 分;
26、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三 楼 20号开标室。
27、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553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电话:0551-66223732、0551-66223645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