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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ZN02755

项目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服务中心装修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设备和材料的清单、技术参数、单价以及布展实施投资概算是否为成交后提供?
    答: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相关工作要求”中“(三)设计总体要求和依据”的“3、完成资金总体估算”中“提出空间设计和工程的整体成本估算,阐明空间设计、展示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展品展项的报价及分别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列明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价格及日常维护成本”,为供应商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的组成部分,需要在磋商阶段提供,供磋商小组评审打分;而“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后期的深化设计列出展项设备和材料的清单、技术参数、单价,且能达到本项目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所涉及到的设备和材料须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接采购人通知方可进场;若专家评审不通过或需要补充完善的,成交供应商需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且专家评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此部分要求为成交后,在深化方案阶段完成,磋商时无须提供。
    2、请问第1包磋商报价是否仅报费率即可,无需提供明细报价?
    答: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表格式”和“二、最后承诺报价表”中仅填写所报费率即可,报价无须提供明细;但在第三章采购需求“二、相关工作要求”中“(三)设计总体要求和依据”的“提出空间设计和工程的整体成本估算,阐明空间设计、展示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展品展项的报价及分别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列明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价格及日常维护成本”,为供应商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的组成部分,需要在磋商阶段提供。
    3、第1包要求提供2次报价,2次报价是否开标现场提供,还是网上提供?
    答: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最后承诺报价表”无须磋商现场提交,在磋商小组系统上发出最后报价的质询后,供应商各自在网上回复提交即可。
    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商务厅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569号

联系方式:0551-6354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挂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