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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自动运行咨询及第三方安全评估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60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全自动运行咨询及第三方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补疑2 2021BFFBZ0060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 商务评分标准”中“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是否是指不接受联合体配合方的业绩?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1中“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用户需求书一-工程概况中“总工期60月”是指7号线一期先期实施工程段还是指7号线一期工程段。请澄清。 答:“总工期60月”是指7号线先期实施部分。具体范围如下:线路起自松林路站,沿繁华大道、始信路、锦绣大道、徽州大道、紫云路敷设,止于天津路站,全长18.85公里,均为地下线。共设站16座,其中换乘站7座。新建紫云路车辆段,新建莲花路主变电所。共享1号线庐州大道主变电所,共享方兴大道(线网)应急指挥中心。 3.用户需求书二-3.1.2项目建设管理策划“按类别制定技术应用标准及验收标准”。
请澄清: (1)技术标准与“2、全自动运行系统相关规范编制”是否重复;若不重复请澄清本处所指技术标准范围。 (2)验收标准是否需由中标人制定,若确需中标人制定请澄清验收标准范围。 答:(1)不重复,“按类别制定技术应用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3.1.2项目建设管理策划。 (2)验收标准由中标人制定,详见用户需求书3.1.2条要求。 4.用户需求书二-3.1.4成果文件“土建施工图适应性评估报告”与“全自动运行系统相关的土建施工图咨询报告”是否重复。请澄清。 答:不重复,招标人应针对土建施工图与全自动运行系统的适应性提供专题报告。 5.用户需求书二-3.3.3工厂生产监造-(5)核心设备系统要进行生产计划管理,车辆和站台门专业进行工厂全过程监造。请澄清:是否除车辆和站台门外的核心系统,在工厂生产监造阶段只需进行生产计划管理。 答:车辆和站台门专业进行工厂全过程监造。其他核心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工厂生产监造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3.3.3第(2)条。 6.用户需求书二-3.3.9参与各项验收工作“中标人应参加各项验收工作,对于各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核心设备系统承包商进行整改”。请澄清:中标人需要参加验收的范围。 答:中标人需要参加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工程验收、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项目验收、竣工验收。 7.用户需求书第3.1.7技术方案验证、3.2.3核心系统设计及性能验证、3.3.11实验室测试验证及联调联试中对仿真测试的描述不够具体。请澄清:实验室仿真测试平台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测试报告的要求。 答:详见用户需求书相关章节。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刘杨 联系方式:0551-626627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1年4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