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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四大产业园室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0BFGBZ0150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四大产业园室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GBZ01507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2.8设计服务期限:根据运营需求,设计工作可能会分期进行,具体以每个项目每期设计任务书为准。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接到设计任务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方案,招标人提出反馈意见后5日历日内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在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3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2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提供施工图蓝图供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

问:本项目招标阶段提供的设计成果已包含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建议调整为:

根据运营需求,设计工作可能会分期进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提出的设计方案反馈意见后10日历日内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在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3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2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和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提供施工图蓝图供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以上各设计阶段具体服务周期以每个项目每期设计任务书为准。

答:不调整,请按照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1“付款方式:四大产业园每个项目按照运营需求分项目分阶段支付,每个项目每个阶段设计范围以任务书为准;每阶段装修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二个月内支付该阶段暂估设计费用的30%,每阶段装修施工图交付并且审查通过后(含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用的40%;全部设计任务完成且设计费结算后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尾款。”

问:本项目招标阶段提供的设计成果已包含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此付款方式与行业内的勘察设计单位付款标准有很大出入,建议调整为“四大产业园每个项目按照运营需求分项目分阶段支付,每个项目每个阶段设计范围以任务书为准;中标签订合同后支付每个项目暂估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每阶段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用的40%;每阶段装修施工图交付并且审查通过后(含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用的3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5%尾款。”

答:不调整,请按照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3.P73页“2.3各类大厅需做效果图方案范例”,部分大厅名称与图纸中不一致,部分楼栋大厅不止一个,请确认以下具体大厅的楼栋及位置:

生物医药A#首层大厅,请明确具体位置?

生物医药C#首层大厅,请明确具体位置?

生物医药C3#首层大厅不止一个,请明确具体位置?

生物医药B3#首层大厅不止一个,请明确具体位置?

创新三期B1#首层大厅,请明确具体位置?

创新三期B4#首层合用前室,请明确具体位置?

明珠三期A1#首层大厅,请明确具体位置?

明珠三期A2#首层大厅,请明确具体位置?

明珠三期A1#A2#裙楼三层公共休息大厅,请明确具体位置?

答:生物医药A#(孵化器)首层大厅位置是A1A4轴交AAAC轴入口。

生物医药C#首层大厅,见附件图纸“孵化器C&宿舍建筑”,孵化器C1FB7B10轴交BBBD轴的门厅;

生物医药C3#首层大厅在1F的东北角,CD轴交⑥—⑦轴的门厅;

生物医药B3#首层大厅是BD轴交⑥—⑦轴的门厅;

创新三期B1#首层大厅是LH轴交①—②轴电梯厅、大堂;

创新三期B4#首层合用前室是LK轴交⑧—⑨轴的合用前室;

明珠三期A1#首层大厅是AD轴交③—⑨轴的大厅;

明珠三期A2#首层大厅是MP轴交⑧—的大厅;

明珠三期A1#A2#裙楼三层公共休息大厅是NP轴交的休息大厅。

4.P74页“2.7各园区一层多户楼层的大、中、小户型彩色平面模拟方案”

问:大、中、小三种户型的具体位置是否可以明确?

答:每个园区一套大、中、小户型平面方案范例,模拟租户入住后的平面布置;具体楼栋、位置可以自定,按照分户面积选择100m2200 m2300 m2左右的三种代表户型即可。

5.P74页“2.7各园区设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要求全部进行平面布置,办公区分户按附件图纸”

问:是否按照附件《装修范围2020.7.1》内的设计图纸进行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图以何种形式提交?

答:需要进行平面布置方案的区域参照附件《装修范围2020.7.1》中各园区、楼栋、楼层的具体圈定设计范围,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全部需要平面布置.可以附在设计文本中一同提交。

6.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如有):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 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问: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中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由于部分业绩无法提供,是否以合同协议书及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答:可以。

7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荣誉

问:拟派项目负责人荣誉中提供的获奖证书上能体现项目负责任人姓名,但对应的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任人姓名,是否还需要另附甲方或业主单位的书面说明证明。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R银行转账R银行电汇 R银行保函R担保机构担保”

问: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支付是否可以,转账备注“合肥高新区四大产业园室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保证金”是否可以(网银支付文字数限制25字)。

答:投标保证金可以进行转账,账户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备注中可不编辑信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