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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CF202209地块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063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CF202209地块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招标文件答疑2

项目编号:2024BFFAZ00633

 

部分:延期公告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5610: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56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42617:30前”。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部分:答疑

疑问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明确投标人业绩需为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建议修改为:3.1.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

回复:本项目为长丰县CF202209地块智能化及三网工程,为居住建筑的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因此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置,故不予调整。

疑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明确要求投标人业绩需为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建议修改为: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回复:本项目为长丰县CF202209地块智能化及三网工程,为居住建筑的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因此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置,故不予调整。

疑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为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三部分

疑问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人员奖项、荣誉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具有严重的限定性,建议修改为:人员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三部分

疑问5.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软件中节点出入较大,请问以哪个为准?若以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新点软件中有的节点,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没有的,是否可不提供;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的节点,新店软件中没有对应节点,是否可放入其他资料或其他内容中。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存在招标文件未要求的内容,可上传空白页或不提供。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招标文件要求相对应的节点的,可以将相关资料分别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其他资料”、“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其他内容”节点。

疑问6.本项目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数量(3个),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2个)要求过高,鉴于本项目总金额及项目类型,参考合肥地区此前三网项目及类似项目的要求。现招标文件内的评审条款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数量(1个),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1个)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三部分

疑问7.本项目评审条款对业绩性质要求为“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合肥地区此前同类型或相关专业项目均未要求为“居住建筑”,均为“建筑类”。本次项目业绩设置与地区标准存在偏差建议修改为: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或建筑类智能化

回复:本项目为长丰县CF202209地块智能化及三网工程,为居住建筑的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因此招标文件中的奖项、荣誉要求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而设置,故不予调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内容如下: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的要求,内容如下: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注:1.本项最多3分,仅计取2个奖项(荣誉)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a.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投标人作为参(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协议书,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b.“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在项目部组织架构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但都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岗位。两者缺一不可。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而技术负责人则专注于技术层面的支持和实施。两者的有效配合才能够确保项目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都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从而保障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成功。

1)本招标文件只针对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出要求,并未对拟任的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出要求,不合理。建议增加拟任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2)本招标文件只针对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奖项、荣誉提出要求,并未对拟任的技术负责人的奖项、荣誉提出要求,不合理。建议增加拟任技术负责人的奖项、荣誉要求。

建议修改如下: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修改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2.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项目负责人至少2个业绩)

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注:1.本项最多3分,仅计取2个奖项(荣誉)得分。(项目负责人至少1个奖项荣誉)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a.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投标人作为参(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协议书,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b.“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三部分

疑问9.招标文件中“商务条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及奖项要求如下: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9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9 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投标人奖项、 荣誉

4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作为参(承)建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或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a.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投标人作为参(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协议书,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b.“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2019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

3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 1.5分,满分3分。

注:1.本项最多3分,仅计取2个奖项(荣誉)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a.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投标人作为参(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协议书,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b.“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招标文件中商务条件评分标准要求明确投标人业绩需为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奖项,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人员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三部分

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00 分)

技术文件:20分

商务文件:30

报价文件:50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人员资格”修改为: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人员资格

5

1、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技术或通信信息或电子信息或计算机或建筑电气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2、拟派项目组其余人员中具有下列任意一项证书的,得 1.5 分,本项满分 3 分。

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ITSS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3)ITSS 服务工程师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4)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书。

注:1.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分一次;不同人员具有同一证书的,可以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9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9 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

3.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2

2019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备注: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1个。

4)“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修改为: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

2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2分,满分2分。

注:1.本项最多2分,仅计取1个奖项(荣誉)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a.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投标人作为参(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协议书,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b.“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投标报价”修改为: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50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C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5)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50E1= 0.5   E2=  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系人:唐

电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12

2024年4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附件:2024bffaz00633项目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