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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栖熙里电梯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059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栖熙里电梯采购安装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FAZ00592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品牌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合同签订方须为投标人。”现修改为: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2.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注释现新增第5条:

“注: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 个。”

 

3.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修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2.2.2(1)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曳引机门机、控制系统

7分

根据所投电梯曳引机、制动装置门机及门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的品牌、性能功能点及配件集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F≤7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

限速器、缓冲器、安全钳

7分

根据所投电梯机种先进性、限速器、缓冲器及安全钳的技术先进性、性能优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F≤7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 0<F≤2分。

品牌综合评价

6分

根据所投电梯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技术实力、获奖荣誉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F≤6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

财务状况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制造商2020、2021、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对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4≤F≤5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1≤F<2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第三方机构盖章页等;

若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新成立不足三年,可以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开标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应具有审计资格)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3.F为财务状况得分。

所投品牌制造商生产实力

10

投标人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提供但不包括生产基地的厂区情况、配套设施设备先进性介绍、生产技术水平、实景照片等证明厂家实力的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品牌制造商的生产实力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7<F≤10分,良好的得3<F≤7分,一般的得1<F≤3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扫描件)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协议(或购买发票扫描件)。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证明制造商生产实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招标人将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存在任何虚假情况,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未提供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施工组织方案售后服务及应急救援方案

5

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救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装工艺较为详尽、能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吊装方案切实可行;

2.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保证安装质量的措施详尽、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

3.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复杂性,有保证工期相关针对性措施,工期制定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其他相关安装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详尽;

5.提供完备的服务体系及配套的管理制度,有售后服务机构与完整的人员组织架构,有切实的便利化服务措施;

6.提供科学合理、响应及时、可操作性强的电梯维修、维护方案、技术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培训方案

综合评审,优秀的,得4<F≤5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

电梯部件及配件清单

3分

投标人自行提供电梯部件及配件清单,要求清单体现电梯的部件及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参数、采购价格、维修更换价格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提供清单的详细程度、品种齐全度、价格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2<F≤3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 0<F≤1分。

2.2.2(2)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提供承诺: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我方提供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 3 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如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方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4.若项目供货部分和安装部分是分开签订合同的,供货部分合同和安装部分合同视为单个合同,单个合同总金额以供货部分合同总金额和安装部分合同总金额合计为准,但供货合同和安装合同的合同签订双方应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其中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的签约主体为总分公司关系的,视为合同签订双方一致,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隶属关系证明。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6.“投标人业绩”项评审规定数量:3个。

维保实力

2分

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在任一年度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次高级及以上等级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查询网址(链接)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次高级及以上等级。

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认证

6分

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所投品牌制造商制造技术实力

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的客梯产品达到以下要求:

1.最大速度≥6米/秒的,得3分;

2.2.5米/秒≤最大速度<6米/秒的,得2分;

3.1.75米/秒≤最大速度<2.5米/秒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投标人承诺

2分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整机2年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期的得1分,不足1年的不得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免费质保期。

2.2.2(3)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价格分

25

①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F。

其中:F是价格分的满分值。

合理性得分

10

①确定评标价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少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其他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时,则直接取全部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③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④报价合理性得分计算

a.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1

b.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2

其中:Fn=10;E1=0.3;E2=0.2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

 

4.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1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 43 

商务文件: 22 

报价文件 35  

 

 

5.招标文件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报价文件的“三、其他内容”中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表现删除。

 

6.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0.15重要提示”现增加以下内容:“14.电梯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特检院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后,如因其他使用单位在使用电梯过程中造成的电梯损坏、维修及责任,全部由使用单位无条件承担,电梯单位应按照业主要求做好配合维修服务。15.电梯电梯在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特检院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后,应及时做好轿厢内成品保护措施。”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投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业绩问题的疑问和异议。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2.投标人关于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投品牌制造商研发试验能力问题的疑问和异议。

答: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所投品牌制造商研发试验能力”现删除。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3.投标人关于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实力问题的疑问和异议。

答:本项目维保单位须为合同乙方或乙方的直属分支机构。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4.投标人关于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投品牌制造商生产实力问题的疑问和异议。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5.投标人关于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问题的疑问和异议。

答:招标文件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报价文件的“三、其他内容”中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表现删除。投标人自行提供电梯部件及配件清单,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6.招标文件P110页:设备需求一览表注释要求电梯轿厢尺寸不小于1.50m*1.60m,未明确宽深具体多少。按照最新无障碍规范要求,无障碍担架梯轿厢尺寸为宽*深:1.60m*1.50m.为全部保持统一,建议所有电梯轿厢尺寸明确为:宽*深1.60m*1.50m,以满足无障碍规范要求。

答:电梯轿厢尺寸依据现场井道及施工图纸自行深化,须满足电梯验收要求。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4年4月28日10:00” ;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

 

202441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附件:2024bffaz00592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