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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创智天地二期A5号厂房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1BFFAZ0214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创智天地二期A5号厂房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2143-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付款方式:《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2.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签订后,甲方要送到合肥市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产品质量是厂家终身负责制。故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3.质保期及质保金:《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中明确规定,第六条乙方第四条:必须做好人防防护设备完工后1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故无需留质保金。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4.施工配合费: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已经明确指出,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5.吊钩:人防吊钩属于顶板的上的钢筋预埋,不在人防防护设备的施工范围,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6.钢结构防倒塌棚:人防设备厂对钢结构防倒塌棚架基础预埋无法施工,且钢结构防倒塌棚架也不属于专业的人防防护设备,建议取消,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7.招标清单安装部分:招标清单安装部分中1-17项20-49项不属于人防防护设备,人防设备厂无法施工,建议取消,18-19项防爆地漏只供货不安装。请明确。?

答:不做调整

8.招标文件安装清单内:仅防爆地漏由人防设备厂家供货不安装;其余部分不属人防专业范围,建议取消报价。

答:不做调整

9.吊钩属结构专业,应由总包单位在结构施工前预埋到位。

答:不做调整

10.招标文件土建清单内:钢结构防倒塌棚不属人防专业范围,由专业的钢构单位施工。

答:不做调整

11.根据合同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

答:不做调整

12. 总包配合费及水电费:人防设备施工涉及不到用水,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故无需缴纳水电费。请贵司明确。

答:不做调整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五章 供货要求”“招标人推荐品牌表”中钢材推荐品牌修改为:马钢、江苏徐钢、宝钢、宝武武钢。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10-12层

联系人:贺工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附件:2021bffaz02143-1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