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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抗磨液压油、齿轮油、锂基脂等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FAZ00147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抗磨液压油、齿轮油、锂基脂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FAZ0014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原招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的“(一)货物需求,序号2品名:抗磨液压油,规格型号:“ATF220”,技术要求:符合GB11118.1-2011。布氏粘度(-40)10897,运动粘度(40℃)34.29mm²/s,运动粘度(100℃)7.528mm²/s,粘度指数176,闪点214℃,倾点-47℃,泡沫性0/0。”

疑问:(品名:抗磨液压油)、(规格型号:“ATF220”)、(技术要求内容),三者不匹配;其中(规格型号:“ATF220”)与其他两项不匹配;请招标方给出相应的招标规格型号?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的“

2

抗磨液压油

ATF220

符合GB 11118.1-2011。 布氏粘度(-40)10897,运动粘度(40℃)34.29mm²/s,运动粘度(100℃)7.528mm²/s,粘度指数176,闪点214℃,倾点-47℃,泡沫性0/0,

公斤

3472

13

”变更为“

2

方向机液力传动油

ATF220

符合GB 11118.1-2011。 布氏粘度(-40)10897,运动粘度(40℃)34.29mm²/s,运动粘度(100℃)7.528mm²/s,粘度指数176,闪点214℃,倾点-47℃,泡沫性0/0,

公斤

3472

19.5

2.原招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

 

7

投标人业绩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抗磨液压油、齿轮油、锂基脂业绩(至少包含其中一种),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每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6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交车抗磨液压油、齿轮油、锂基脂业绩(至少包含其中一种),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每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9分

8

所投产品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公交车抗磨液压油、齿轮油、锂基脂销售业绩(至少包含其中一种),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60万元(含160万元),每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高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6分

 

 

变更为:

7

投标人业绩

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货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供货金额不低于80万元;

(2)单个合同中齿轮油供货金额不低于80万元;

(3)单个合同中锂基脂供货金额不低于80万元;

(4)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齿轮油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5)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6)单个合同中齿轮油和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7)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齿轮油和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每个符合要求的得3分,最6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供货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方向机液力传动油供货金额不低于80万元;

(2)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齿轮油供货金额不低于80万元;

(3)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锂基脂供货金额不低于80万元;

(4)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公交车用齿轮油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5)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公交车用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6)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齿轮油和公交车用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7)单个合同中公交车用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公交车用齿轮油和公交车用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80万元;

每个得3分,最3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按最高分计;

3.如投标人提供的公交车用方向机液力传动油、齿轮油、锂基脂的供货业绩按本评分项2最得3分,则另行提供的公交车用方向机液力传动油、齿轮油、锂基脂的供货业绩在满足评分项1的要求前提下,可以计分。

0-9分

8

所投产品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供货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供货金额不低于160万元

(2)单个合同中齿轮油供货金额不低于160万元

(3)单个合同中锂基脂供货金额不低于160万元

(4)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齿轮油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160万元

(5)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160万元

(6)单个合同中齿轮油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160万元

(7)单个合同中方向机液力传动油和齿轮油锂基脂供货金额合计不低于160万元

每个符合要求的得3分,最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6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0:30”,现延期到“2020年7月28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7月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