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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荷叶地派出所过渡用房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42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荷叶地派出所过渡用房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GZ00423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下属设计企业,部分人员为事业在编人员,且保险缴纳单位为事业单位,提供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医保证明,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7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7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详细评审标准中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自 2019 1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3分。

问:我单位提供20191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 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者提供20191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含装饰设计内容)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满足。

3.招标文件附件中无初步设计CAD图纸,若有,请提供。

回复:无。

4.本次招标是否存在加固,文件中加固的工程量及费用未有体现。如有,请明确。

回复:有局部加固,中标单位后期根据业主功能需求进行深化设计,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  

人:胡工

   话:0551-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3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附件:2024BFFGZ00423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