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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荷叶地派出所过渡用房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042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荷叶地派出所过渡用房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GZ00423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地址澄清为“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澄清如下:“技术文件: 5 分;商务文件: 10 分;报价文件: 85 分”。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对投标人业绩规定:“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装饰装修设计奖项,市级及以上得2分,满分4分。”问: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公共建筑设计奖是否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奖,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60页2.2.2分值构成中技术文件分值为10分,商务文件分值为5分;67页~68页详细评审标准2.2.2条款技术文件分值为5分,商务文件分值为10分;两处分值不同,是否以详细评审标准分值为准?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3、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获奖要求是“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装饰装修设计奖项”,请问设计公共建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共)建筑设计”或“建筑设计综合类”获奖是否可以满足要求?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奖或公共建筑设计综合类奖,予以认可。 4、如下图,在投标制作软件中,存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模块,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包含“一、投标函;二、投标总报价;三、分项报价表;四、异常低价评审表;五、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本项目无工程量清单,是否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模块上传空白页或填“无”即可? 回复: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模块上传空白页或填“无”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3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