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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NGZ003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商贸科技学校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4BFNGZ00310) 一、延期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3月21日11: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3月21日11:00”; 3.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延期到“2024年03月10日17:30”。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涉及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3.5.6异常低价规定指标:90%,现调整如下: 3.5.6 异常低价评审 o不执行 þ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5%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原: 2.2.1(3)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投标报价评审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 8%;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投标报价评价 评标价降幅≥9.5%为A; 9.5%>评标价降幅≥8.5%为B; 8.5%>评标价降幅≥8%为C; 现调整为: 2.2.1(3)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投标报价评审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13%;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投标报价评价 评标价降幅≥14.5%为A; 14.5%>评标价降幅≥13.5%为B; 13.5%>评标价降幅≥13%为C; 3.本项目招标挂网图纸(电子版)文件夹“一期剩余图纸”中“02.学生公寓”文件夹为本次招标范围内4#学生公寓单体图纸。投标人无需修改单位工程名称,但中标后须按该图纸施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23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825636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年03月0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